
有關其說明如下:
1. 上市股票:凡是在「台灣證券交易所」 公開發行,且在集中市場掛牌交易的都屬於上市股票。上市企業的實收資本額與獲利等相關條件要求相對較高,在國內資本額大且知名的企業多為上市公司,這些上市企業除了資本額較大,交易也最活絡。
2. 上櫃股票:股票交易在「中華民國證券 櫃檯買賣中心」公開發行,且在店頭市場掛牌交易的都屬於上櫃股票。上櫃企業的資本額與獲利等相關條件相較於上市公司門檻較低。許多新興產業、中小型企業都是上櫃公司。
3. 外國企業來台上市、上櫃(簡稱第一上市或第一上櫃):所謂「外國發行人第一上市或上櫃股票」就是外國發行人所發行記名股票未在國外證券市場掛牌交易,而於台灣上市及櫃檯買賣市場初次掛牌交易而言,簡稱第一上市或上櫃。
在資本市場全球化的趨勢下,企業籌資管道更為多元,上市(櫃)地點也不再侷限於原營運地,選擇理想市場成功上市 (櫃)成為企業經營者重要發展策略議題。因此,於97年政府推出外國企業來臺上市(櫃)政策,基於「流通證券、活絡經濟」之願景,致力於協助包含臺商在內之外國企業更便捷地籌措資金,裨益企業轉型升級、擴展成長。也透過企業上市 (櫃)後成長茁壯,從而帶動產業壯大,促進就業並帶動經濟發展。而且藉由外國企業紛紛來臺上市(櫃) ,投資人可以於台灣證券市場買賣外國公司股票,更提供投資人對於投資標的多元選擇,有助資金之留駐。
4. 興櫃股票:櫃買中心目前設有上櫃股票市場及興櫃股票市場,興櫃市場猶如上市上櫃前的暖身市場,提供投資大眾認識發行公司之管道,登錄興櫃股票市場之條件不若申請上櫃嚴格,主要係提供公開發行公司於上櫃(市)前,熟悉證券市場相關法規及提升公司知名度之機會,並可自資本市場募集成長所需之資金。
「創櫃板」主要係取其「創意櫃檯」之意涵為命名,協助富有創意、創新之微型企業順利籌措資金,並透過創櫃達到最終上市上櫃的目標。因此櫃買中心為協助不同規模企業皆有暢通的籌資管道,逐步建構多層次架構特色市場。
除現有定位為特別適合已公開發行中小型企業及新興產業掛牌之「上櫃股票市場」及「興櫃股票市場」外,櫃買中心於 102年8月19日正式啟用「創意集資資訊揭露專區」讓創意者的創意點子可以在網路平台發表,能獲得群眾的支持及取得贊助資金,協助創意者完成創意及夢想,並 於103年1月3日正式完成「創櫃板」開板,戮力協助扶植我國微型及小型創新企業之成長茁壯,厚植我國經 濟發展之基石,以利國家未 來產業之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