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情况一:
貓頭鷹有一支愛瘋手機,邦尼有一支蝴蝶手機,兩個人都用膩了自已的手機,想改用對方的手機,於是完成了交換交易。對於貓頭鷹和邦尼來說,手機就是手機,就是拿來打電話、上網、玩遊戲的工具,不管是愛瘋手機還是蝴蝶手機,對他們來說都沒有差異。只是手中的手機換了一個樣子而已,他們還是照常使用(打電話、上網、玩GAME)、付(一樣的月租)費、因此,該交換對他們來說都沒有商業實質,這在會計上來說,並不算"真正"的交易。既然不算真正的交易,也就不能認列處分損益了(因為沒有真的處分)。
那如果貓頭鷹是拿一支愛瘋手機,跟邦尼交換一套書桌椅咧?這時,完成交易後貓頭鷹就不再擁有手機了,也就是說不能再像以前一樣打電話、上網、玩遊戲了,當然也不用再付月租費了(現金流量改變)。所以我們可以說,貓頭鷹是真的把愛瘋手機給處分掉了,既然是真正的處分掉了,在會計上,自然就該認列手機的處分損益。當然,拿到的書桌椅是另一項資產,因此也應該用公平價值來入帳了。對於邦尼來說也是一樣的,他實際上是賣掉了書桌椅,買到了一支愛瘋手機。
想知道「不認列處分損益」(没有商業實質的交易) 和「認列處分損益」(有商業實質的交易) 的會計分錄各要怎麼處理,你可以看邦尼為上述兩情况所舉的分錄實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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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 邦尼,會計教育工作者,「白話會計」部落格主筆,以白話方式分享基礎會計學的點點滴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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