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Graham 說兩者皆是。他認為若以找尋高投票率(熱門)下注的投機客,理論勝負是各一半一半。但 因為他在市場大量搶高時的價格追入,又在被拋售低價下賣出,即 50% 的勝負率,賠償率卻非一賠一。又因股場的"投票"率(熱門)往往由內線人操控,再連同多次交易的手續費,無可避免地他賠的機會是較大。
因此,Graham建議投資人應選擇一些大眾會注意的、又被低估內在價值的企業,因為它再次被衡量其內在價值的機會相對會較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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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巴黎,「巴黎的價值投資」主筆,閒來愛閱讀心理學、哲學書籍。巴黎有一天忽然明白死亡才是這副皮囊的退休日,從此以後不再談退休,每天快樂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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