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我嘗試總結一下這位投資者的個案,一開始她重點投訴的是這家出事的投資公司在她沒有買入指令的情況下替她買入比特幣,而且持續了一段時間,總投資額達130萬元。起初她以為月結單上所增加的數字是每月收息,誰知這都是新增的買入指令,而這更是在她戶口沒有足夠資金的情況下買入的。
據這位投資者所講,買入一定額的比特幣之後,每月有0.64個比特幣增長,按這家投資公司所提供的列表,投資後四個月就能回本,她本身不喜歡每天都買賣及經常地檢查戶口,只想一次過等到足四個月才取回所有投資本金及回報,誰知她等不到四個月就出事。
(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