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威在輔導企業上市(櫃)方面擁有豐富經驗,能快速提供全方位的專業多元服務,是企業上市(櫃)過程中最值得信賴的夥伴,而針對台商回臺申請上市櫃方式包括:台灣母公司上市(櫃)、海外控股公 司第一上市(櫃)、海外下市再回臺上市 (櫃)、TDR等,其中針對近年來很熱門的F股作進一步介紹,所謂的F股,指的是依照外國法律所登記註冊之公司,未在國外證券市場掛牌交易,來臺進行第一上市或上櫃發行股票的外國企業者。由於起初來臺掛牌的公司多設在英屬開曼 群島,在臺掛牌簡稱以「KY」開頭,爾 後為廣納各國企業來臺上市,自2012年 1月2日起,其簡稱改以F開頭。而股票面額,亦與國內上市櫃公司稍有不同, 股票得申請無面額或每股面額非新臺幣十元發行,若以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發行之第一上市公司,證券簡稱前二碼為 「F-」開頭;但申請股票無面額、或面額非屬新臺幣10元之第一上市公司,證 券簡稱前二碼則為「F*」。
以下則詳列有關第一上市(櫃)與一般上市(櫃)掛牌基本條件之比較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