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業第一個挑戰是什麼?找到一個好的創業 Idea 和機會?其實,在整個創業過程中,創業點子或是題目,通常是最簡單的部份,Idea 真得是 Nothing,機會是誰說了算呢?能不能把點子實際執行做出來才是重點吧。我看過有學校老師深怕學生偷了他們的 Idea,還要學生簽切結書,真是好好笑;我也和一些所謂的創意公司開過會,會上有人說他們早在 Wii 之前就發明了類似體感的概念,借以表達 自己創意能力的不凡。基本上我都是暗自偷笑,我還想告訴他們我在高中就發現了製造飛碟的原理。真得請你相信我,點子是無價的--就是毫無價值,除非你把它做出來。
募資其實不難
如果題目不是創業的第一個挑戰,那很多人可能會覺得找錢很難,對,找錢很難, 但是如果你接受我在募資計畫中介紹的觀念,創業初期應該用最少的錢,而且最好是用自己和親朋好友的錢,親朋好友最挺你了,除非你已經信用破產了,否則請他們投資或向他們借錢,其實難度並不高。創業中期後,募資越形重要,如果不能製造一個投資人比你還想要的態勢,募資才會形成難題。
找合夥人是創業的第一個難關其實合夥才是創業的第一個關卡,因為合夥是處理人的問題,日後在你創業的路途上,請記著人的問題永遠是最麻煩的,其他的問題用我的 Divide and Conquer 方法論,應該都可以解決。我在創業前的準備章節中,提到有五項要做的事,第一件事就是組織管理團隊和董事會,在新創公司裡,初期的管理團隊和董事會, 應該就是合夥人,所以這關還是要過的。
一定要合夥嗎?
如果你的父母或是親友是做生意的,如果你問他們這個問題,十個有八個會說千萬不要合夥,並且可以舉出一個一個的實例,包含也許他們自己本身的痛苦經驗, 或是新聞媒體說的,某某人做生意被合夥人騙,拿他名去借錢作保,最後搞得欠一屁股債,還有沒有能力翻身的人,一輩子就此淪落了。實際上,做生意,開店,開公司,辨醫院,建房屋,最後合夥人吵翻,不只朋友做不成,變成仇人對簿公堂也不會少的。吵架追根究底都是為了錢,因為賠錢會吵,賺錢吵更大,人畢竟活在俗世中,能不被金錢誘惑,不為自身利益,終究是極少數的人。而朋友變仇人,是在創業過程中,最痛苦的部分,遠比金錢的損失感受大。這點我有親身經歷,感嘆人心難測,也有看過朋友開公司,被合夥人搞到吃不下也睡不著, 還怕對方找黑道,合夥變成連朋友也做不成了,真得令人難過,是創業痛苦的根源之一。
其實沒人說一個人不能開公司,所以,合夥不是一定的,美國等外國股份有限公司可以整個董事會,CEO,Secretary 通通是同一個人,台灣雖有三董一監的規定,也可以只是填一填親朋好友的人頭,實際可以是一個人負責。所以沒人創業說一定要合夥,找不到合夥人也不是不創業的理由。
創業,你可以選擇不合夥,好像人可以選擇不結婚,沒什麼大不了的。
為什麼要合夥?
不過,合夥還是一般人在創業時的選擇,俗語說,三個臭皮匠,勝過一個諸葛亮, 創業是打架,打群架贏的機會總是比自己一個人單打獨鬥高。最重要的是,創業路途艱難,也很寂寞,遇到問題,有朋友可以討論或是互相加油打氣,是會有幫 助的。合夥也是把餅做大的方法,如果合夥人同心協力,互補不足,其實是會有 1+1 大於 2 的效果。
另外,在台灣,就算是大公司,技術計畫項目通常也不大,所謂名為共同開發, 其實工程師一般都是獨立完成一些次項目,很少有例如數個人合寫一段程式的經驗,也不嚴格遵守例如 source contorl,check-out locking 等基本的軟體開發協同工作方法。在這裡每一個工程師單獨一個人都不輸給任何一個矽谷的工程師,都是單打獨鬥的好手,但一群人加在一起常常反而不能增加戰力,不能集眾人之智慧和能力,協同作戰,就不容易打過別人,也是台灣工程師創業的重要問題點之 一,也很難像矽谷一樣有這麼多成功的創業公司。
所以,創業可以選擇不合夥,但是有的話勝算會比較大,有較高的機會成功。當然,合夥出狀況,代價也很大。
合夥的最重要要件 - 信任 Trust 進入本篇主題前,請先看本書合夥的陷阱中,我提出了六個”不要”,請確實消化吸收,例如剛開始不要有太多的合夥創辨人,三個最多了,兩個也不錯。太多創辨人的團隊一開始感覺聲勢浩大,到後來一定是內部茅盾問題叢生,就算是學生團隊也不會例外。
為什麼呢?因為未來誰也說不準,做生意最怕的就是被朋友出賣,合夥也是一樣。 兩個人的團隊只要確保兩個人之間的互相信任關係即可,就是在最壞狀況下,我 知道你不會背叛我,我也一定不會背叛你的。如果有三個人,就要確保 A 和 B, B 和 C,C 和 A 這三個關係都要穩固;如果有四個人,就要確保六個關係都要穩 固;如果創業團隊有五個人,就有十個人之間的關係要維護,有十個可能變數, 如果五個人裡還有小團體,關係會有變化,變數還會更多,請問這要如何確保那一天不出狀況?
如果你目前幫人打工,一定碰到過或將會碰到這個狀況,明明你的學歷能力都比較好,但老板還是挑了一個各方面都不如你的人,只是在公司年資遠遠多於你的人升官。有時候還真嘔,但你有沒有想過,這件事情其實和能力沒有關係,上面的人信不信任你比較重要。當你變成資方經理人後,就會了解,一個笨蛋,但不會背判你的笨蛋,比一個能力很強但可能會倒打你一把的部下,讓人安心多了。
同樣的,創業合夥時,一定是快快樂樂的,但是,困難出現後,一次兩次的,大家還能互相體諒,一起合作應對。但是次數更多後,困難大到能影響生活,挑戰人性極限後,只有信任的朋友不會背叛彼此。因為我知道,他不會叛我;他也知道,我不會叛他。其實,困難相對的是大成功,賺大錢,也只有信任的朋友才不 會忘了彼此的努力。因為,我知道,他不會忘了我;他也知道,我不會忘了他。
沒有互信,千萬不要合夥
在這裡,我為何一直重覆用同樣”我知道他不會叛我”的句子,來描述互信,就是 要提醒你,問問你自己的內心,你的合夥人,或是你將來可能的合夥人,有沒有讓你感受到這種強烈的相賴感,如果沒有,千萬不要合夥。我現在的合夥人,或甚至是好朋友,都要通過這個檢查。
沒有一段時間來磨,也不要相信這種互信感如果你有感受到這種信賴感,那我還要問你,你認識他多久時間了?雖然說每一個人建立互信的標準不一樣,但是人的事情,還是要靠時間來磨,短暫的時間裡, 人會假裝和隱藏,你也會因興奮忘了一些判斷力,或是不能共患難,或是不能共享樂,或是根本想騙你,說不準的。但是時鐘是一個最棒的照妖鏡,時間一久, 真實的面貌會出現,信任感才會慢慢建立起來,二年、四年不長,五年、十年也有可能。四年的大學同學,二年的研究所同學,五年的同事,十年的好朋友,都是你合夥的候選人。
我聽過有人說,找不到合夥人,就到 FB 上大聲宣傳啊,或到什麼創業 Party 去 認識其他創業熱血志士,志同道合就一起創業吧。同志們,人的事情有這麼簡單嗎?創業合夥很可能會像結婚一樣,是一輩子的事,只靠一些熱血談心,就可以找到這個人嗎?這樣做也許真得有些人運氣好碰到好人,不過大部分的人,日後也只能把這段故事,當做負面的成長材了。
HP 的 Bill Hewlett 和 Dave Packard,Yahoo 的 David Filo 和 Jerry Yang,Google 的 Sergey Brin 和 Larry Page,是大學研究所同學。Bill Gates 和 Paul Allan 是高中同學, Cisco 的創辨人是夫妻,Steve Jobs 和 Steve Wozniak 是短暫同事,認識六年後才一起合夥成立 Apple。我朋友的公司是兄弟檔,很成功。
不過,Amazon 的 Jeff Bezos,Dell 的 Michael Dell,也是沒有合夥人啊,公司一樣很成功。沒有互信,就不要合夥,而沒有合夥人,根本沒什麼,不要勉強,更不 要為了合夥而合夥。
不要為了合夥而合夥
有一次一個大學生為了創業是否要合夥而苦惱來問我,我問他找合夥人真正的想法,他說他認為要合夥,生意才會做大,還要給合夥人 40%的技術股權,才會把公司當成他自己的來經營,一起做大。但接著又說其實這個創業生意是家族事業, know-how 和關係都在自己身上,合夥人也是學生,連全職都做不到。實際上他需要的是 Sales 和經銷商,於是我建議他可以考慮不要合夥,但利用分成及代理制度來擴大生意。合夥人是共同經營者,如果可以讓公司成功的東西都在自己手上,就不需要合夥。我不知道他後來有沒有堅持合夥,不過在我的定義裡,這就是標準的為了合夥而合夥,合夥生意不見得會比較大。
我在第一次創業時,也犯了類似而且更經典的錯誤,我一開始找了幾個我最熟的好朋友好兄弟討論創業,但他們最後都因故不能和我一起回台灣創業。但我自己自認創業勢在必行,也準備好了,於是退而求其次,我找了一個同事的朋友,後來也變成朋友,我很欣賞他的個性和技術能力,認識了一陣子了所以算熟,但沒有共事過;又找了一個同事,其實他的負面評語很多,也和我不同組,算熟也不算很熟,不過畢竟是美商大公司,一流名校畢業,人有一定水準,我也認為我是管理老鳥,一定管的住的。這二位欣然接受我的邀約,第一位還專程從美國回台灣和我一起打拼,所以我自認的創業合夥 Fellowship 就此興奮地開始了,不過, 這也是一連串錯誤的第一步開始。
錯誤一,合夥人雖然熟,但沒有熟到有足夠的信賴感,也沒有共事過
這個錯誤首先是我們誤判了團隊的技術能力,其實第一位合夥人技術好到是屬於 Hacker 級的高手,所以他是 CTO,但他會 Hack,卻不是 Coder,比較像是高端系統管理員,但不是 Programer,因為沒有共事過,合夥前我並不了解這點(不過 當然也要怪我創業前熱血充腦,沒做足夠的 DD)。我自己雖是 Programer 出身, 但做管理和 Business 多年,架構設計還行,但程式技術早生鏽了,而且我在分工上是 CEO。
另一位同事合夥人更絕,他是設定為 COO 或 VP of sales&marketing。他比我早 Quit,等我 Quit 後正式組公司後,他和我說,他因為答應其他朋友,所以要先去另一家公司,幾個月後才能正式加入我們的新創公司,剛開始就 Part-time 做。 我聽到時有一點不知所措,不過後來想說就等幾個月應該還 OK 吧,就這樣開始 了。(不過這個人最後連一天全職都沒來,從 Day1 就在騙我,後面再說)
學習一,找不到好的合夥人就不要合夥,不要退而求其次。
錯誤二,創業團隊裡有人是 Part-time 的
創業是沒有 Part-time 的,唯一可以 Part-time 的例外理由是,合夥人目前全職的 工作是新創事業必要的成功要素,其它都不行。創業是要有破釜沉舟的決心的, 怎麼可能兼職做。
糟糕的是,我沒看出來其實他 part-time 的真正理由,是低價入股,取得大量股權,再行觀望之實,勢頭好再加入,態勢不對就拖,反正錢不多,分明是用早期投資人的心態入市,而我們還呆呆的等他加入團隊,一起打拼。
更糟糕的是,我們在分配股權時,CTO 和 COO 是一樣多的,我們也沒簽什麼 股票回收合約,沒有加入團隊的,中途早下車的,這些便宜股票都是帶著走。所以好了,有一個 CTO 每日辛苦創業打拼,領一點點的薪水,而另一個 COO 什 麼也不做,領別人的高薪,偶爾來公司打嘴砲一下,股票還一樣多。日子久了, 聖人也會受不了的,因為太不公平了。
學習二之一,創業團隊沒有兼職,這點不能妥協。 學習二之二,正直人品(Integrity) 比什麼能力或名校更重要。 學習二之三,不要和投資人合夥,尤其是早期創投。
錯誤三,製造不公平的狀態,又處理不好
這個不公平的現象,日積月累,終於爆發了。CEO 是 A,另二人是 B 和 C,B 不爽 C,B 向 A 抱怨,C 也和 A 抱怨,A 夾在中間,試圖調解,希望大家以大局為重,但實際上問題沒解決,C 還是不來,股票也不放,B 越來越不爽,最後怪 A 偏心,沒能力,對 A 也不爽。C 也怪 A 沒有把期望值和團隊說清楚,A 還摸摸鼻子認了。
我就是 A,這個笨蛋 CEO,本來想居中協調,想來個兩全其美,不過,人的事情,尤其股票是錢的事,那有這麼容易解,人的互信一失,很難再建回來,於是我公親變事主,一個人怨我,一個人騙我,倒楣的都是做頭的。最後結局是兩敗俱傷,怨我的人離開了團隊,騙我的也永遠沒有加入團隊,不過都帶走了大量的股權,有人還要我用十倍的價格買回,比黑道還狠,不過我沒買。
學習三之一,處理股票和錢的事,要事前規畫好,建立一個符合人性的制度,否則股票發出去後,是收不回來的。 學習三之二,做中間人協調,浪費時間,對創業也沒幫助。早點把話說清楚,問題能解決就解決,不能解決就斷,不要猶豫。 學習三之三,不公平是表面原因,錢才是真格的。一句話,人為錢可以變野獸, 騙,算什麼。
錯誤四,以為合夥人是不用錢的員工
看完前面三個錯誤,你可能會以為我們只有三個合夥人,其實不是,後來在創業前又找了兩個人,總共五個合夥人。一 排開,不是名校畢業,就是美國知名大公司出身,相當唬人,很有面子。當然你也讀了我前面的建議,知道這又是一個創業團隊安排的大錯誤,自然也要 Pay 的。
找後面兩個合夥人時,其實都不是我的意思,CTO 和那個 part-time 的 COO 各找了一個,我一開始並不同意,尤其其中一人,本來已經答應了他的同學加入公司(as 員工),又要加入我們團隊(as 創辨人) ,我直覺地覺得怪怪的,不過我並未堅持,主要是想說如果要用正常薪水請一個美國大公司出身的工程師,可能要天價,如果變成合夥人,就可以不用付薪水,或少少薪水就好了,想來也蠻 OK 的。
不過,長輩說,不要錢的最貴,真得沒說錯。有人適合當領薪上班族,你硬把他拉來創業,不只心態沒準備好,財務也沒準備好,果然不到一年就找個理由,東西做一半就落跑,股票也要我雙倍買回,一樣,沒買。
學習四之一,合夥人不等於免費員工,股權比錢貴多了。 學習四之二,沒有準備好,或是不適合創業的人,請來做員工就好,合夥只會害了雙方。
學習四之三,幹麼要五個人的創業團隊,面子重要還是裡子重要?
錯誤五,總覺得自己有什麼不足,需要合夥人來補強
創業找合夥人,的確是為了補足創業者本身能力或條件的不足,而期望達到一加 一大於二的效果。
不過你真得知道自己的不足在哪裡嗎?例如我覺得自己技術能 力退步,於是找了一個 CTO 來補強;覺得我商業判斷,公司開立,投資創業經驗不足,找了一個頂尖商學院畢業的 Sales 同事做 COO。結果呢?我這個公司在創業四年多後高價賣出,所有創辨人都獲利出場。但是其實其它三個創辨人都在 一年左右後拍拍屁股離開公司,後面三、四年完全未參與,技術也是在後期新進員工完成的,前面一年的東西大致都丟了,產品設計,商業規劃,募資,併購談判,後期都是我一個人加上公司管理幹部硬著頭皮,流血流汗完成的,和其它合夥創辨人一點關係也沒有。
就算是公司初期,商業機會構想,市埸調查,第一版到最後一版的 BP 都是我自己寫的,公司創立,找尋團隊,除 FF 外,資金也大多是我張羅的,技術不足, 找法人找技轉合作,都是我的關係。其實,我當然有很多不足,但我沒有看到任何一項造成公司最後成功的原因,是因為我找的合夥人,補助我的不足而造成的。 總的來看,我這第一場創業,合夥不只失 ,而且完全沒有必要。
學習五之一,不要因為你自己覺得有不足,就認為合夥人可以幫忙,解決問題的態度最重要。 學習五之二,不要以為別人的關係比較好,硬著頭皮做,比嘴巴會說有用多了。 學習五之三,能力和技術補強都不是合夥的原因,好的員工可能比合夥人更有用。 有互信,個性上的互補,才是好合夥人。
合夥要加分,合夥不會加分就不要合夥事過境遷,我這些第一次創業夥伴們,除了一位外,其他人都不連絡了,朋友變 成陌路人,是心中永遠的痛,不過,人因為錯誤和失而成長,也因為壞事可以看到人性壞的一面,其實收獲最大的還是我自己。
現在我的合夥人,都是鐵的兄弟,我永遠不會叛他,他也永遠不會叛我。我們各有專長,互相支持,最重要的,都是經歷過同樣創業轉大人的過程,其它合夥的 要件,也就相對不重要了。
Well, 創業一定要合夥嗎?就留給你自己判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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