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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rren Buffett曾說如果沒有知道Philip A Fisher的投資方法,他不可能有今天的財富。
Philip A Fisher的方法並不是和Graham的投資方式迴異,而是於價值投資路上,更強調一般的路-質的方面。
Buffet更進一步說,以商譽去掙錢的企業,比以資產實在,前者因不像後者往往把賺來的再投入,所以每年的正現金流更強。事實的確,Buffett的Flagship,前身就是Buffett按Graham 的Margin of safety原則購買,但這成衣企業,卻要面對來自其它國家地方的競爭,侵食Buffet買入時的Margin。
Fisher的投資的公司以今天的說法,全屬於增長型。他所買入的企業,往往會由最初大受冷待、並被人說成投機股到最後成為Blue Chip的企業,他的投資並不分散,但往往一擊即中,升幅十多倍以上,例如 Texas Instrument、Motorola。
巴黎有幸曾在一間在短短十來年,資產升超過20倍的企業工作。一般人以為在這些公司工作,一定很大壓力,但我可以告訴Blog友,非也。我和我的同事,非常享受十多年來每天的工作。 有一些供應商常問我們,是否有股份於公司(否則為甚要如此賣力)。
Fisher說,投資人必須從不同途徑去打聽企業的未來競爭優勢,來源是對手、供應商、客人、顧員、老板.....等。才能整合企業的全圖,我因而相信,如果Fisher去打聽了我的前公司的供應商、顧員,他必定另眼相看它。
Blog友如果想買入一隻升十倍的企業,可看Fisher的名著《Common stock and uncommon profi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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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巴黎,「巴黎的價值投資」主筆,閒來愛閱讀心理學、哲學書籍。巴黎有一天忽然明白死亡才是這副皮囊的退休日,從此以後不再談退休,每天快樂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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